7月26日動靜7月25日,日報民生新聞版刊登《女年輕拾金不昧》一文后,當天就有6名讀者打來電話,想核實報道中胡女士拾到的錢袋是否是他們丟失的。記者發明,近兩個月來,讀者撥打本報報料熱線電話,示知撿到錢袋等物品,但願交還失主的信息有50多條。另有有20多個熱線電話是反應丟了錢袋,里面有主要證照,急迫但願有人能夠協助找回的。這些拾主和失主都有相同的愿望:但願有一個失物招領平臺,讓失主盡快領回丟失的物品。
拾金不昧者的懊惱:撿到的物品該交給誰?
胡女士撿到一個有100多元現金及銀行卡、地位證的錢袋后覺得很棘手,固然自己還未找到工作,但所受的教育讓她絲毫沒有侵占這些物品的念頭。但是又無知道該把這些失物交給誰,自己保管很麻煩,沒有那麼多的精力處理,還怕被別人騷擾。
家住海口的元小姐對記者說,前不久她在某商務廣場8樓拾到一包電子產品。自己但願盡快把東西交還給失主,卻無知道該交給誰?交給商場保鑣,掛心保鑣私吞。交給派出所,又怕派出所事情許多,民警不愿管這些小事。元小姐說。
余先生在海秀路一個垃圾箱旁撿到一個錢袋,里面有地位運動彩券比分證,銀行卡和駕駛證,但沒有現金。他懷疑是玩運彩攻略參考小偷偷走錢袋后把現金取走,把證照隨意丟棄。他知道失主丟失了這些東西后肯定極度著急,想把東西歸還給失主,但是又無知道怎樣才能把東西交還給失主。同時,他還有點掛心,假如失主誤會自己是小偷或者私吞了現金,那該怎麼辦?
失主的懊惱:丟失的物品去哪找?
王小姐是從外地來海口工作的,上個月丟了錢袋,里面有現金和地位證,還有銀行卡。她對記者說,錢袋里的現金丟就丟了,但是沒了地位證和銀行卡給自己造成了極大的不便,只好告假飛回數千公里外的老家補辦地位證。
李先生通知記者,自己丟了駕駛證、信用卡等物品,但願有人撿到還給他運彩下注。可李先生也掛心,假如撿到失物的人伺機勒索,索要高額錢財怎麼辦?他說,證照之類的東西對拾到者并沒有什麼用,對失主卻極度的主要。假如有一個專門的機構控制這些失物招領的事情就好了。他說。
派出所:失物應交給公信力強的部分
拾到別人的物品該交給誰?記者就此疑問采訪了海口市金盤派出所。該所一位擔當人以為:撿到別人的物品,應該交到公信力較強的部分,比如派出所。他說,由派出所來處理失物招領,可以防範有人進行勒索敲詐,也可以避免因錢財或其他物品確定引起的糾紛台灣運彩規則說明。
市民王女士但願派出所能夠騰出部門人力來處理這類事件。固然都是小事,但對失主來說卻是極其主要。派出所民警只要當真擔當,是有才幹處理好這些事情的。可是也有派出所民警以為,固然派出所是有義務接納和處理這些失物,可是,一些很小的物品或一些無法查證聯系失主的物品,很難有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