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今天發行《關于最近人身保險產物疑問的傳遞》(以下簡稱《傳遞》),20家保險公司被點名。銀保監會要求各公司比較疑問當真整改,切實提高產物控制程度。
據銀保監會披露,其在產物核對時發明五大疑問,重要會合在產物質料、產物設計、產物條款表述以及產物費率厘定方面,東吳人壽、復星聯盟康健、北京人壽、瑞泰人壽、平安無事養老、合世人壽、陽光人壽、恒大人壽、北大氣正、瑞華康健、國寶人壽、昆侖康健、平安無事康健、友邦人壽、恒安尺度、德華安顧、海保人壽、人保壽險、弘康人壽等19家保險公司的產物被發明存在五大疑問。
此中,部門保險公司產物質料存在疑問,一是報送不規范,如,東吳人壽報送的2款重大疾病保險產物,費改信息表無關連人員簽字;二是文件引用有誤,如,復星聯盟康健報送的某重大疾病保險產物,精算匯報引用已廢止文件。
產物設計方面,銀保監會指出部門保險公司存在長險短做和預定退保率畸高疑問。如,北京人壽、瑞泰人壽報送的某兩者兼顧保險和諧安養老報送的某萬能型年金保運彩 ufc險,產物現金代價設計不合乎邏輯,存在長險短做危害隱患。二是預定退保率畸高,如合世人壽報送的某兩者兼顧保險,利潤測試前5個保單年度退保率過高。
同時,銀保監會指出部門險企存在產物條款表述疑問。此中,北京人壽報送的2款醫療保險產物條款中關于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范圍商定,與《民事訴訟法》關于地區管轄的規定不符;陽光人壽、恒大人壽、北大氣正、瑞華康健、國寶人壽、昆侖康健、平安無事康健和友邦人壽等公司報送的部門康健保險產物,條款中等到期、保障義務或義務免去商定的裁定前提不合乎邏輯;恒安尺度、東吳人壽報送的某醫療保險續保商定不合乎邏輯。
關于產物費率厘定方面,銀保監會指出部門保險公司的康健控制辦事費用占保費比例過份監管規定。如,德華安顧報送的某醫療保險,康健控制辦事費用占比過高,不相符關連要求。
此外,海保人壽、人保壽險因產物組合販售條例存在不足被點名;弘康人壽等公司因報送的3款產物,精算匯報關于已發作未報案未決賠款預備金的計提方式與精算規定要求不符。
同時,銀保監會還對新華人壽販售誤導行徑進行傳遞。《傳遞》顯示,新華人壽某歷久分紅年金保險販售誤導疑問在某省會合曝光,觸發非正常退保和群體性活動危害。經查,該公司販售宣揚中存在以下疑問:一是夸大產物收益,部門保單存在十年翻番的誤導宣揚;二是隱瞞保險時期,該產物保險時期為保單生效起至投保人80周歲,部門投保人誤認為保險時期為10年,84的保單將于今明兩年滿10年;三是隱瞞退保有虧本,不示知投保人提前退保只能領取保單現金代價,扣除費用之后的現金代價可能低于投保人所繳保費。銀保監會表明,將依法嚴厲追責。
銀保監會重述對平凡型產物提出新的精算要求,并要求各人身保險公司應該高度珍視產物開闢,增強販售控制,優化客戶辦事。嚴禁異化產物設計,通過現金代價算計、退保率、費用率等精算假設參數調換變相衝破產物監管規定;嚴禁主附險搭配錯亂,產物販售採用偏離設計初志;嚴禁對產物限期、保險益處等進行虛偽宣揚,傷害花費者正當權益。
銀保監會表明,各公司發明在產物實質採用過程中顯露偏離保險本源和設計初志的場合,應當即采取整改舉措并及時匯報。
以下為全文:
中國銀保監會人身險部關于最近人身保險產物疑問的傳遞
人身險部函〔2024〕157號
各人身保險公司:
現快要期人身保險產物監管中發明的代表疑問運彩 過兩關傳遞如下,請各公司比較疑問當真整改,切實提高產物控制程度。
一、產物核對發明的重要疑問
(一)產物質料疑問。一是報送質料不規范。如,東吳人壽報送的2款重大疾病保險產物,費改信息表無關連人員簽字。二是文件引用有誤。如,復星聯盟康健報送的某重大疾病保險產物,精算匯報引用已廢止文件。
(二)產物設計疑問。一是長險短做。如,北京人壽、瑞泰人壽報送的某兩者兼顧保險和諧安養老報送的某萬能型年金保險,產物現金代價設計不合乎邏輯,存在長險短做危害隱患。二是預定退保率畸高。如,合世人壽報送的某兩者兼顧保險,利潤測試前5個保單年度退保率過高。
(三)產物條款表述疑問。一是條款表述與法條規定不符。如,北京人壽報送的2款醫療保險產物條款中關于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范圍商定,與《民事訴訟法》關于地區管轄的規定不符。二是義務關連裁定前提商定不合乎邏輯。如,陽光人壽、恒大人壽、北大氣正、瑞華康健、國寶人壽、昆侖康健、平安無事康健和友邦人壽等公司報送的部門康健保險產物,條款中等到期、保障義務或義務免去商定的裁定前提不合乎邏輯,可能存在傷害花費者益處疑問。三是續保商定不合乎邏輯。如,恒安尺度、東吳人壽報送的某醫療保險,條款商定保險時期擔保續保時期屆滿時,公司如未收到不續保申請,則視同續保,傷害花費者抉擇權。
(四)產物費率厘定疑問。康健控制辦事費用占保費比例過份監管規定。如,德華安顧報送的某醫療保險,康健控制辦事費用占比過高,不相符《康健保險控制設法》要求。
(五)其他疑問。一是產物組合販售條例存在不足。如,海保人壽、人保壽險報送的某附加兩者兼顧保險,費率和現價算計斟酌了主險重病發作率,但未對主、附險比例關系進行限制,在組合販售時可能存在保險產物異化為理資產品的危害隱患。二是預備金計提方式不合規。如,弘康人壽報送的3款產物,精算匯報關于已發作未報案未決賠款預備金的計提方式與精算規定要求不符。
二、新華人壽販售誤導疑問
新華人壽某歷久分紅年金保險販售誤導疑問在某省會運彩 最低金額合曝光,觸發非正常退保和群體性活動危害。經查,該公司販售宣揚中存在以下疑問:一是夸大產物收益,部門保單存在十年翻番的誤導宣揚;二是隱瞞保險時期,該產物保險時期為保單生效起至投保人80周歲,部門投保人誤認為保險時期為10年,84的保單將于今明兩年滿10年;三是隱瞞退保有虧本,不示知投保人提前退保只能領取保單現金代價,扣除費用之后的現金代價可能低于投保人所繳保費。上述疑問嚴重違背監管規定,監管部分將依法嚴厲追責。
三、需求注目的疑問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印發平凡型人身保險精算規運彩單場及場中投注時間定的告訴》(銀保監辦發〔2024〕7號)印發后,對平凡型產物提出新的精算要求。請各公司注目如下疑問一是對于保險時期一年以上的保險產物按其他合乎邏輯的算計根基和想法確認保單現金代價的,應該在精算匯報中領會說明算計的現金代價不低于本規定所要求的保單年度末保單最低現金代價。二是對保險時期一年及以內的產物,保單年度中保單最低現金代價依照未途經凈保費想法確認的,算計未滿期凈保費運彩 世足 平手的費用率不應高于訂價預定附加費用率。三是采用天然保費訂價的歷久保險產物,應該在產物精算匯報中說明非平準保費義務預備金算計想法。
四、任務要求
各人身保險公司應該高度珍視產物開闢,增強販售控制,優化客戶辦事。嚴禁異化產物設計,通過現金代價算計、退保率、費用率等精算假設參數調換變相衝破產物監管規定;嚴禁主附險搭配錯亂,產物販售採用偏離設計初志;嚴禁對產物限期、保險益處等進行虛偽宣揚,傷害花費者正當權益。各公司發明在產物實質採用過程中顯露偏離保險本源和設計初志的場合,應當即采取整改舉措并及時向我會匯報。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