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訊 深圳證券買賣所網站昨日公布的創業板監管函(〔2024〕第46號)顯示,中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潛股份,300526.SZ)于2024年3月13日披露《關于簽署股權收購意向書的提示性公告》,稱公司與合肥高新大唐產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合肥億超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瑞瀚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共青城海之芯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共青城海之芯)簽署了股權收購意向書,擬通過現金買入對方持有的合肥芯鵬專業有限公司100%股權以及共青城海之芯持有的合肥大唐存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唐儲存)9.05%股權。而《股權收購意向書》顯示,截至2024年3月12日,中潛股份未與共青城海之芯簽署相關股權收購意向書。直至3月17日,公司才披露《關于簽署股權收購意向書的增補更正公告》,對上述事項進行更正,將擬收購大唐存儲股權比例由84.116%更正為75.065%。
同時,中潛股份在上述提示性公告中未披露收購標的大唐存儲的重要財務數據,在知交所創業板公司控制部敦促下才于3月14日進行增補披露。中潛股份上述股權收購事項的信息披露不精確、不完整,違背了知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條例(2024年11月修訂)》第1.4條、2.1條的制定。知交所創業板公司控制部要求中潛股份董事會充分珍視上述疑問,學習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疑問的再次發作。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明,中潛股份成立于2024年4月10日,注冊資源1.71億元,于2024年8月2日在知交所掛牌,張順為法定典型人,截至2024年9月30日,深圳市爵盟控制咨詢有限公司為第一大運彩中獎兌換時間股東,持股5429.17萬股,持股比例31.81%。
中潛股份于2024年3月13日披露的《關于簽署股權收購意向書的提示性公告》顯示,大唐存儲100%股權的估值約為人民幣2.7億元。正式估值將依據甲方禮台灣運彩世足賽程聘的具有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評估師事務所出具的《評估教導》為準。
中潛股份于2024年3月14日披露的《關于簽署股權收購意向書的增補公告》顯示,大唐存儲2024年度營收3416.28萬元,凈利潤-810.01萬元,資產總額1.64億元,欠債總額1.73億元,凈資產1.46億元。
截至4月7日午間收盤,中潛股份一字跌停,收于172.80元,跌幅10%,成交量14手,成交額1890.43萬元,振幅0運彩 單場串關%,換手率0.06%。
知交所《股票上市條例(2024年11月修訂)》第1.4條制定:發行人、創業板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等控制人員、股東、實際管理人、收購人、重大資產重組有關各方等天然人、機構及其相關人員,以及保薦機構及其保薦典型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運彩 主場 客場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律例、部分規章、規范性文件、本條例和本所發表的細則、指引、告訴、設法、備忘錄等相關制定(以下簡稱本所其他相關制定),坦誠守信,勤勉盡責。
知交所《股票上市條例(2024年11月修訂)》第2.1條制定: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依據法律、行政律例、部分規章、規范性文件、本條例以及本所其他相關制定,及時、公正地披露所有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買賣代價可能產生較大陰礙的信息,并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真實、精確、完整,不得有虛假紀錄、誤導性敘述或者重大漏掉。
以下為原文:
關于對中潛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
創業板監管函〔2024〕第 46 號
中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 年 3 月 13 日,你公司披露《關于簽署股權收購意向書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簡稱《提示性公告》),稱公司與合肥高新大唐產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合肥億超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瑞瀚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共青城海之芯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共青城海之芯)簽署了股權收購意向書,擬通過現金買入乙方持有的合肥芯鵬專業有限公司 100%股權以及共青城海之芯持有的合肥大唐存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唐儲存)9.05%股權。而《股權收購意向書》顯示,截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公司未與共青城海之芯簽署相關股權收購意向書。直至3 月 17 日,公司才披露《關于簽署股權收購意向書的增補更正公告》,對上述事項進行更正,將擬收購大唐存儲股權比例由 84.116%更正為 75.065%。
同時,你公司在《提示性公告》中未披露收購標的大唐存儲的重要財務數據,在我部敦促下才于 3 月 14 日進行增補披露。
你公司針對上述股權收購事項的信息披露不精確、不完整,違背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條例(2024 年 11 月修訂)》第 1.4 條、2.1條的制定。請你公司董事會充分珍視上述疑問,學習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疑問的再次發作。
我部叮囑你公司:上市公司必要依照國家法律、律例和《深圳證券買賣所創業板股票上市條例》,當真和及時地推行信息披露義務。
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全體成員必要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精確、完整,沒有虛假紀錄、誤導性敘述或重大漏掉,并就其保證蒙受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特此函告
創業板公司控制部
2024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