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訊中國證監會網站近日公布的中國證券監視控制委員會青島監管局行政處罰決意書(〔2024〕1號)顯示,2024年12月中旬,華平信息專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平股份,300074.SZ)與東亞前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東亞前海證券)相關人員就非公然發行股票事項進行初步洽商,涉及智泊車系統建設項目的有關內容。2024年12月24日,華平股份與東亞前海證券簽訂保密協議。2024年12月下旬,北京漢鼎科創信息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漢鼎咨詢)進場編輯智泊車系統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教導。12月運彩 投注教學27日,華平股份與漢鼎咨詢簽訂保密協議。
2月15日晚間,華平股份初步確認岳迅信息等7家戰略投資者擬認購本次非公然發行股票。2月17日上午,華平股份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暫時)會議,審議并全票通過了包含有《關于公司非公然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議案》在內的12個議案。《關于公司非公然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議案》中確認了本次非公然發行對象為領達投資、晟匯南海、隕石投資、岳迅信息、壹玖捌壹、皓謙信息和贛州景赫。2月17日1145,華平股份在指定媒體發表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二運彩 賠率怎麼看次(暫時)會決議議公告,稱董事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非公然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議案》等。
華平股份非公然發行股票事項屬于2024年《證券法》第七十五條第二款第二項所述的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策劃的幕後信息。幕後信息形成時間不晚于2024年12月24日,公然于2024年2月17日1145。
2024年2月16日,華平股份實際管理人葉某彭通過郵件向徐露發送了非公然發行股票事項認購協議,當晚徐露通過郵件進行了回復。徐露作為本次非公然發行對象岳迅信息的法定典型人,知悉了華平股份本次非公然發行股票的幕後信息,知悉時間不遲于2024年2月16日。
2024年2月17日上午,徐露通過手機操縱本人賬戶,分4筆累計購買華平股份16.56萬股,成交金額76.43萬元;2月20日,全部賣出華平股份16.56萬股,成交金額85.29萬元,扣除相關稅費后實際盈利87249.85元。
徐露的上述行為,違背了2024年《證券法》第七十三條和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的制定,構成2024年《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所述幕後買賣行為。依據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水平,根據2024年《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相關制定,青島監管局決意:充公徐露違法所得87249.85元,并處以261749.55元罰款。罰沒合計34.90萬元。
華平信息專業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總部位于上海,2024年4月在知交所掛牌上市(股票代碼300074)。智匯科技投資(深圳)有限公司為第一大股東,持股15.02%。
岳迅信息為上海岳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徐露全資持有該公司,為該公司法定典型人、實際管理人、執行董事。
2024年02月17日,華平股份發表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暫時)會決議議公告。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符合非公然發行A股股票前提的議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控制暫行設法》等法律、律例及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司董事會經當真對公司實際場合及相關事項進行自查論證,以為公司符合有關法律、律例和規范性文件關于創業板上市公司非公然發行境內上市人民幣平凡股(A股)股票的各項制定和要求,具備創業板非公然發行股票的資格和前提,批准公司向中國證監會申請創業板非公然發行股票。
2月17日,華平股份發表創業板非公然發行A股股票預案。本次非公然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為領達投資、晟匯南海、隕石投資、岳迅信息、壹玖捌壹、皓謙信息和贛州景赫,發行對象符正當律、律例的制定。發行對象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非公然發行的股票,且均不構成公司的關聯方。
2月25日,華平股份發表創業板非公然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稿)。本次非公然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為領達投資、晟匯南海、隕石投資、賽摩網絡、興太信息、磐石信息和贛州景赫,發行對象符正當律、律例的制定。發行對象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非公然發行的股票,且均不構成公司的關聯方。
4月22日,華平股份發表關于終止非公然發行A股股票事項的公告。華平信息專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差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暫時)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四次(暫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非公然發行A股股票事項的議案》。
《證券法》第六十七條制定:發作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買賣代價產生較大陰礙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當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場合向國務院證券監視控制機構和證券買賣所報送暫時教導,并予公告,說明事件的因由、現在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下列場合為前款所稱重大事件:
(一)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置辦財產的決意;
(三)公司訂立主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欠債、權益和經營成績產生主要陰礙;
(四)公司發作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場合;
(五)公司發作重大賠本或者重大損失;
(六)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前提發作的重大變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作變動;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管理人,其持有股份或者管理公司的場合發作較大變化;
(九)公司減資、合并、分立、結束及申請破產的決意;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股東大會、董事會議決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無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法被司法機關立案查訪,公司董事、監事、高等控制人員涉嫌犯法被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
(十二)國務院證券監視控制機構制定的其他事項。
《證券法》第七十三條制定:不准證券買賣幕後信息的知戀人和非法獲取幕後信息的人利用幕後信息從事證券買賣活動。
《證券法》第七十五條制定:證券買賣活動中,涉及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代價有重大陰礙的尚未公然的信息,為幕後信息。下列信息皆屬幕後信息:
(一)本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策劃;
(三)公司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
(四)公司債務擔保的重大改變;
(五)公司營業用重要資產的抵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過份該資產的百分之三十;
(六)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等控制人員的行為可能依法蒙受重大妨害補償責任;
(七)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方案;
(八)國務院證券監視控制機構認定的對證券買賣代價有顯著陰礙的其他主要信息。
《證券法》第七十六條制定:證券買賣幕後信息的知戀人和非法獲取幕後信息的人,在幕後信息公然前,不得交易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運彩 無法投注露該信息,或者發起他人交易該證券。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規劃與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天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收購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外制定的,適用其制定。
幕後買賣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蒙受補償責任。
《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制定:證券買賣幕後信息的知戀人或者非法獲取幕後信息的人,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買賣或者其他對證券的代價有重大陰礙的信息公然前,交易該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發起他人交易該證券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充公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萬元的,處以三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從事幕後買賣的,還應當對直接擔當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證券監視控制機構工作人員進行幕後買賣的,從重處罰。
以下為原文:
中國證券監視控制委員會青島監管局行政處罰決意書【2024】1號
〔2024〕1號
當事人:徐露,男,1985年9月出生,住址:上海市黃浦區。
根據2024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2024年《證券法》)有關制定,我局對徐露幕後買賣華平信息專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平股份)股票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訪、審理,并依法向當事人示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原因、根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徐露未提出敘述、申辯意見,也未要求聽證。本案現已查訪、審理終結。
經查明,徐露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一、幕後信息的形成和公然過程
2024年12月中旬,華平股份與東亞前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東亞前海證券)相關人員就非公然發行股票事項進行初步洽商,涉及智泊車系統建設項目的有關內容。
2024年12月24日,華平股份與東亞前海證券簽訂保密協議。
2024年12月下旬,北京漢鼎科創信息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漢鼎咨詢)進場編輯智泊車系統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教導。12月27日,華平股份與漢鼎咨詢簽訂保密協議。
2024年2月14日晚間,東亞前海證券、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預備、世足運彩賠率起草、編輯本次非公然發行股票事項的相關材料及文件。
2月15日晚間,華平股份初步確認岳迅信息等7家戰略投資者擬認購本次非公然發行股票。
2月17日上午,華平股份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世足 賠率 運彩(暫時)會議,審議并全票通過了包含有《關于公司非公然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議案》在內的12個議案。《關于公司非公然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議案》中確認了本次非公然發行對象為領達投資、晟匯南海、隕石投資、岳迅信息、壹玖捌壹、皓謙信息和贛州景赫。
2月17日1145,華平股份在指定媒體發表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暫時)會決議議公告,稱董事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非公然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議案》等。
華平股份非公然發行股票事項屬于2024年《證券法》第七十五條第二款第二項所述的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策劃的幕後信息。幕後信息形成時間不晚于2024年12月24日,公然于2024年2月17日1145。
二、徐露幕後信息敏感期內買賣華平股份
(一)徐露知悉幕後信息場合
2024年2月16日,華平股份實際管理人葉某彭通過郵件向徐露發送了非公然發行股票事項認購協議,當晚徐露通過郵件進行了回復。徐露作為本次非公然發行對象岳迅信息的法定典型人,知悉了華平股份本次非公然發行股票的幕後信息,知悉時間不遲于2024年2月16日。
(二)徐露在幕後信息敏感期內操縱本人賬戶買賣華平股份場合
徐露賬戶,2024年9月7日開立于海通證券上海真華路營業部,資金賬號為010XXXX077,下掛滬市證券賬戶A62XXXX130和深市證券賬戶021XXXX636。徐露賬戶對應的三方存管銀行賬戶開立于交通銀行,賬號尾號為27。
2024年2月17日上午,徐露通過手機操縱該賬戶,分4筆累計購買華平股份165,600股,成交金額764,343元;2月20日,全部賣出華平股份165,600股,成交金額852,850元,扣除相關稅費后實際盈利87,249.85元。
以上事實有華平股份公告、保密協議、相關當事人查問筆錄、場合說明、郵件紀實、相關證券賬戶資料和買賣流水、相關銀行賬戶資料和買賣流水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徐露的上述行為,違背了2024年《證券法》第七十三條和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的制定,構成2024年《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所述幕後買賣行為。
依據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水平,根據2024年《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相關制定,我局決意:充公徐露違法所得87,249.85元,并處以261,749.55元罰款。
當事人應自接收本處罰決意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沒款匯交中國證券監視控制委員會,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北京分行營業部,賬號7111010189800000162,由該行直接上繳國庫,并將注有當事人名稱的付款憑證復印件送我局存案。當事人假如對本處罰決意不服,可在接收本處罰決意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視控制委員會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接收本處罰決意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議和訴訟時期,上述決意不截止執行。
中國證券監視控制委員會青島監管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