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訊 中國證券監視控制委員會廣東監管局網站昨日公布的行政監管措施決意書(〔2024〕79號)顯示,依據《上市公司現場查抄設法》(證監會公告〔2024〕12號)等制定,廣東證監局對廣州粵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粵泰股份, 600393.SH)進行了現場查抄,發明公司存在以下疑問:
一、未披露關聯關系。經查,廣州樺熵投資有限公司、廣州鼎泓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廣州盈泰盛隆貿易有限公司、廣州泰璟貿易有限公司、廣州市雍豪貿易有限公司、廣州罡佳場地租賃有限公司等公司均為粵泰股份控股股東廣州粵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粵泰控股)實際管理的企業。此外,西藏眾匯盈實業有限公司工商注冊登記信息顯示,其于2024年5月11日前為廣州樺熵全資子公司,2024年5月11日后梁某忠通過增資贏得其80%的股權,但截至2024年年終實繳出資額為零;且其執行董事兼經原因粵泰控股郴州子公司董事長兼任,其聯系電話、郵箱、注冊地址均與粵泰控股西藏子公司相同。西藏粵豐源企業控制服務有限公司在2024年4月25日以前為廣州泰璟全資子公司,法人典型及高管均為粵泰控股員工,2024年4月25日,漢富(北京)資源控制有限公司贏得其100%股權。上述8家公司與粵泰股份構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控制設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七十一條制定的關聯關系。公司未披露與這些公司之間的關聯關系,違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控制設法》第二條、第四十八條的相關制定。
二、關聯方資金往來未推行審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粵泰股份管理的海口中稅房地產開闢有限公司開立于海南銀行的賬戶于2024年12月至2024年11月時期分多筆向廣州樺熵、廣州豪城房產開闢有限公司等關聯方累計支付1.95億元。公司未對上述資金往來推運彩 中獎稅行相關關聯買賣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違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控制設法》第二條、第四十八條的相關運彩 入金 時間制定。
三、未及時披露重大合同變化及未按合同約定前提支付款項信息。2024年6月5日,粵泰股份披露擬以22.92億元現金收購粵泰控股、眾匯盈等持有的江門市碧海銀湖房玩運彩風險管理地產有限公司60%的股權。2024年7月4日,粵泰股份公告取消上述股權收購事項。在相關買賣未經公司股東大會批準、付款前提未知足的場合下,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至7月10日時期累計向關聯方眾匯盈支付股權收購款1.47億元,眾匯盈收款后即將此中1.31億元差別轉賬至粵泰控股、廣州樺熵、廣州豪城、廣州沛東發展有限公司等公司關聯方。公司未披露在付款前提未知足場合下向關聯方支付股權收購款的相關信息,違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控制設法》第二條、第四十八條等相關制定。
2024年5月22日,粵泰股份公告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孫公司海南粵泰投資有限公司與有關方簽訂《項目轉讓協議》,擬以8.81億元收購濱江花圃福嘉花圃項目。2024年7月3日,海南粵泰與買賣對方簽訂《項目轉讓協議之增補協議》,將項目買賣總價調換為10.00億元,較之前的協講價格變動幅度為13.56%,該事項未經公司董事會審議且未進行暫時公告,違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控制設法》第二條、第三十二條的相關制定。
2024年9月25日,粵泰股份與關聯方粵泰控股全資子公司柬城泰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合同,以6000萬美元收購柬城泰持有的柬埔寨王國金邊市地塊編號為189號的土地所有權。粵泰股份在未知足合同約定的第二次、第三次付款前提的場合下提前支付大額買賣款項至粵泰控股等關聯方,此中2024年、2024年差別超合同進度支付1223萬美元、3245萬美元。2024年4月到達第二次付款前提后,公司超合同進度支付金額降至2968萬美元。公司未依法披露未按合同前提支付款項場合,違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控制設法》第三十二條以及《企業內部管理應用指引第16號合同控制》第十四條等制定。
四、重大買賣事項未推行必須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2024年9月28日,粵泰股份與上海紅星美凱龍房地產有限公司簽訂《債權轉讓合同》,涉及買賣金額達4.98億元,占2024年經審計凈資產的10.28%。公司未對上述重大買賣事項推行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違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控制設法》第二條、第三十條等相關制定。
2024年4月10日,粵泰股份與張某超等相關方簽訂項目轉讓合同,擬以10.92億元收購海南湖灣小區項目,收購金額過份公司2024年經審計凈資產58.95億元的10%。公司未對上述重大買賣事項推行董事會審批程序,也未及時披露相關信息,遲至2024年三季報才予以披露,違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控制設法》第二條、第三十條等相關制定。
當事人楊樹坪作為公司董事長、時任總裁,蔡錦鷺作為公司董事會秘書,徐應林作為公司財務總監,未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控制設法》第三條的制定推行勤勉盡責義務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依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控制設法》第五十九條的制定,廣東證監局決意對粵泰股份、楊樹坪、蔡錦鷺、徐應林采掏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同時要求公司應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內部問責,于接收本決意書30日內報送整改教導、內部問責場合,并抄報上海證券買賣所。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明,粵泰股份成立于1983年6月15日,注冊資源25.36億元,于2024年3月19日在上交所掛牌,楊樹坪為法定典型人、實控人、董事長,截至2024年3月31日,廣州城啟集團有限公司為第一大股東,持股5.13億股,持股比例20.24%,廣州粵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為第二大股東,持股5.億股,持股比例20.05%。
廣州城啟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3日,注冊資源2億人民幣,陳仕斌為法定典型人,第一大股東為廣州粵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6.67%。廣州粵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8月1日,注冊資源5.01億人民幣,楊樹坪為法定典型人、實控人、董事長、大股東,持股比例85.81%。
當事人楊樹坪自2024年8月29日至今任粵泰股份6屆董事長,任期至2024年9月9日;蔡錦鷺自2024年5月8日至今任董事會秘書,自2024年1月3日至今任副總裁;徐應林自2024年4月22日至今任財務總監。
海南粵泰投資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8月27日,注冊資源1000萬人民幣,該公司為海南白馬天鵝灣置業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海南白馬天鵝灣置業有限公司為粵泰股份全資子公司。
粵泰股份于2024年7月4日發表的《關于取消收購碧海銀湖公司股權的公告》顯示,公司原策劃以人民幣6.55億元收購江門市樂活企業計劃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江門市碧海銀湖房地產有限公司17.14%的股權、擬以人民幣5.46億元收購西藏粵豐源企業控制服務有限公司所持有標的公司14.29%的股權、擬以人民幣5.46億元收購西藏眾匯盈實業有限公司所持有標的公司14.29%的股權、擬以人民幣5.46億元收購廣州市譽坤投資有限公司所持有標的公司14.29%的股權。公司合計以人民幣22.92億元收購標的公司60%股權。公告稱,鑒于現在市場環境,同時公司綜合考慮公司未來業務發展安排后,公司需要重新調換規劃未來資金採用策劃,故取消本次收購。
粵泰股份于2024年5月24日發表的《關于下屬全資公司收購海南省海口市房地產項目的對外投資公告》顯示,公司二級全資控股子公司海南粵泰投資有限公司擬以人民幣8.81億元收購位于海南省瓊州市的濱江花圃項目及福嘉花圃項目,終極確認目標項目地上計容可售建筑物轉讓款(按單價 6500 元/平方米計付)與地下泊車位轉讓款(按單價10萬元/個計付)。
濱江運彩 術語花圃項目位于府城鎮鐵橋林村林村坡(現濱江街道鐵橋社區),土地用途為商住,面積為3.32萬平方米,目標項目包含有房屋5幢,商鋪2幢,總建筑面積為11.23萬平方米,此中房屋面積10.25萬平方米,商務面積3884.24平方米,人防面積4046.16平方米,容積率3.2,建筑密度21.6%,綠地率45%,泊車位800個。
福嘉花圃項目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瓊山區鳳翔街道五岳村委會鐵龍北路,總用地面積約為 1.56萬平方米,系由兩塊宗地組成,地塊一土地面積為9050.23平方米;地塊二土地面積為 6596.17平方米,土地用途均為城鎮房屋用地。目標項目包含有房屋4幢,商鋪2幢,容積率2.5,建筑密度25%,綠地率35%。項目建筑面積5.08萬平方米,此中房屋樓建筑面積 4.20萬平方米,商務樓面積4026.78平方米,地下人防面積4785.71平方米。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控制設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七十一條制定:本設法下列用語的寓意:
(一)為信息披露義務人推行信息披露義務出具專項文件的保薦人、nba 運彩 總冠軍證券服務機構,是指為證券發行、上市、買賣等證券業務活動制作、出具保薦書、審計教導、資產評估教導、法律意見書、財務顧問教導、資信評級教導等文件的保薦人、管帳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財務顧問機構、資信評級機構。
(二)及時,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觸及披露時點的兩個買賣日內。
(三)上市公司的關聯買賣,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與上市公司關聯人之間發作的遷移資本或者義務的事項。
關聯人包含有關聯法人和關聯天然人。
具有以下情境之一的法人,為上市公司的關聯法人:
1.直接或者間接地管理上市公司的法人;
2.由前項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間接管理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關聯天然人直接或者間接管理的、或者擔任董事、高等控制人員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4.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動人;
5.在過去12個月內或者依據相關協議規劃在未來12月內,存在上述情境之一的;
6.中國證監會、證券買賣所或者上市公司依據實質重于格式的原則認定的其他與上市公司有特殊關系,可能或者已經造成上市公司對其長處傾斜的法人。
具有以下情境之一的天然人,為上市公司的關聯天然人:
1.直接或者間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天然人;
2.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等控制人員;
3.直接或者間接地管理上市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監事及高等控制人員;
4.上述第1、2項所述人士的關系親暱的家庭成員,包含有夫婦、父母、年滿18周歲的子女及其夫婦、兄弟姐妹及其夫婦,夫婦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夫婦的父母;
5.在過去12個月內或者依據相關協議規劃在未來12個月內,存在上述情境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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