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驗了4個月的政策過渡期之后,2024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從今日起正式實施。續航150公里以下的新能源乘用車將不再享受國家補貼。
從本日起,除燃料電池汽車補貼尺度不變外,過渡期時期依照2024年新能源汽車財務補貼尺度07倍申領補貼的新能源乘用車和新能源客車、04倍申領補貼的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申領補貼都將依照全新尺度執行。
2月12日,財務部、工信部、科技部和國家成長革新委共同發行《關于調換完善新能源汽車推銷利用財務補貼政策的告訴》,對2024年版補貼政策進行了大幅調換。補貼新政的重大變動重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進一步提高純電動乘用車、非快充類純電動客車、專用車動力電池體制能量密度門檻要求,勉勵高功能動力電池利用。二是調換優化新能源乘用車補貼尺度,合乎邏輯減低新能源客車和新能源專用車補貼尺度,燃料電池汽車補貼力度維持不變。三是為完全杜絕騙補,對私家買入新能源乘用車、功課類專用車(含環衛車)、黨政機關公役用車、民航機場場內車輛等申請財務補貼不作運營里程要求,其他類型新能源汽車申請財務補貼的運營里程要求調換為2萬公里。車輛販售上牌后將按申請撥付一部門補貼資本,到達運營里程要求后全體撥付,補貼尺度和專業要求依照車輛牟取行駛證年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