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發表的1份民事判決書顯示,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康佳集團,股票簡稱深康佳A,000016.SZ)濟寧分公司一員工因未獲得養育補助及加班工資,在離職后提請仲裁獲得仲裁委員會支援相應賠付。工資支付方康佳集團及其濟南分公司不服并提告狀訟,法院保持了仲裁結局,判決康佳集團及其濟南分公司支付員工張某養育醫療費3565元、養育補助8706元,加班工資2115元,2024年年休假工資3370元。
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24)魯0102民初4361號)顯示,原告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以下簡稱康佳玩運彩nba 下注濟南分公司)、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佳集團)與被告張某勞動爭議一案,法院于2024年4月3日立案,依法適用簡略程序,公然開庭進行了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依據當事人敘述和審查確定的證據,法院認定事實如下:
庭審中,兩原告對仲裁查明的事實無異議,被告對2024年1月31日申請人因個人理由去職持有異議,對其他內容沒有異議。因張某未提告狀訟,視為對仲裁裁決的認可,故法院查明的事實與仲裁查明事實一致。張某于2024年6月到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濟寧分公司工作。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濟寧分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被注銷。2024年9月22日前張某的工資由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濟寧分公司支付,2024年10月30日后張某的工資由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支付。2024年1月31日申請人因個人理由去職。張某2024年12月7日至14日在濟寧市市中區婦幼保健院住院8天,于2024年12月8日養育一男,破費醫療費用3565元,被申請人未支付該費用及養育補助。張某產假前的平均工資為2702元。另,張某未休2024年的年休假。張莉2024年10月2日加班一天,2024年1日和2日共加班二天,共計加班三天。張某2024年9月的工運彩 不同玩法資為3670.08元,2024年12月的工資為5832.45元。張某2024年代平均工資為3665元。另查明,張某2024年6月至2024年1月的養老、炒魷魚等保險由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青島銷售分公司繳納。
2024年7月4日,張某向濟寧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1.確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自2024年6月至2024年1月存在勞動關系。2.被申請人支付經濟賠償金27082.2元。3.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被申請人未繳納養育保險產生的養育醫療費3564.71元、養育補助10808元。4.被申請人支付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時期的安息日加班運彩 進不去費52755.3元。5.被申請人支付2024年年休假工資2668.1元。2024年11月1日,該委裁決:一、確定申請人與第二被申請人(康佳集團)足球 延長賽 運彩自2024年6月至2024年1月31日存在勞動關系。二、第二被申請人自本裁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支付申請人養育醫療費3565元,養育補助8706元,第一被申請人蒙受連帶責任。三、第二被申請人自本裁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支付申請人加班工資2115元,第一被申請人蒙受連帶責任。四、第二被申請人自本裁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支付申請人2024年年休假工資3370元,第一被申請人蒙受連帶責任。五、駁回申請人的其他仲裁請求。
康佳濟南分公司、康佳集團不服,法定限期內向法院提告狀訟。張某未提告狀訟。
法院以為,張莉工資先由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濟寧分公司支付,后由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支付,而2024年6月至2024年1月社會保險由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青島銷售分公司繳納,三個分公司均屬于康佳集團的分支機構,不能獨立蒙受責任,張某主張與康佳集團存在勞動關系,具有事實和法律根據,康佳集團主張與張某不存在勞動關系,法院不予支援。康佳濟南分公司自愿蒙受責任,法院予以確定。兩原告對張某的加班場合、月平均工資、未休2024年年休假不持異議,法院對沖裁認定的加班費、未休年假工資予以確定。兩方勞動關系存續時期,原告應當依法為張某繳納養育保險費,因原告沒有為張某繳納養育保險費,致使張某無法享受養育保險待遇,應當支付張某醫療費3565元以及養育補助8706元(27021236598天)。
綜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第三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規則》第四條,《職工帶薪年休假規則》(國務院令第514號)第五條,《女職工勞動保衛特別制定》(國務院令第619號)第七條、第八條之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之制定,判決如下:
一、確定被告張某與原告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自2024年6月至2024年1月31日存在勞動關系;二、原告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支付被告張某養育醫療費3565元、養育補助8706元;三、原告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支付被告張某加班工資2115元;四、原告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支付被告張某2024年年休假工資3370元;五、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對上述第二至四項蒙受連帶責任。
假如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時期推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制定,更加支付遲延推行時期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5元,由原告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肩負。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明,康佳(英文名:KONKA)即康佳集團,全稱為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0年5月21日,前身是廣東光明華僑電子工業公司,是中國革新開放后誕生的第一家中外合資電子企業。1991年,康佳改組為中外公共股份制公司;1992年,康佳A、B股股票同時在深圳證券買賣所上市;1995年8月29日更名為康佳集團股份有限足球 運彩 畫法公司,領取企股粵深總字100476號企業法人營業牌照。2024年,康佳以資源公積轉增方式增發資源,改變后注冊資源24.08億元。華僑城集團為康佳第一大股東。
康佳官網顯示,康佳集團成立于1980年5月,至今已有40年的歷史,是一家以科技創造為驅動的平臺型公司,現在擁有員工2萬余人,總部位于深圳,資產過份330億元,年營收過份550億元。2024年,集團緊隨國家產業戰略方位,結合自身的資本及優勢,以科技創造為要點驅動力及競爭力,連續不斷升級、優化產業格局,連續貫徹科技+產業+園區的發展戰略,構建了以半導體+新消費電子+科技園區的發展主線了,在該戰略的指引下,公司將連續維持跨越式發展的步伐,未來將培育3個營收過百億的新產業,打造1-3個新的境內外上市公司,成為以科技創造驅動的具有環球競爭力的國際一流企業。公司業務范疇涵重要分為四個大型業務群組:產業產品業務群、科技園區業務群、平臺服務業務群和投資金融業務群。(記者徐自立馬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