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中國田徑協會刊登經過修訂的《中國田徑協會路跑比賽經營辦法》,并對其中相關修訂執行了解釋。 在解釋中,中國田協提出,近些年,以馬拉松為首的路跑比賽受到廣大人民群眾喜歡,也獲得眾多地方的支持及社會的普遍關注。
但與此同時,一些比賽也出現了 競賽團隊織混亂、商務競爭不規范、特邀運動員參賽經營無序等難題。這是此次《辦法》修訂的背景。
相較於于原有辦法,此次修訂重點內容: 一是增補第五章體育員邀請與經營,明確在體育員邀請歷程中,不得出現違反運動精神和競賽規則的行為,初步劃定了特邀體育員的身份和類別,明確了特邀體育員的報名、參賽、檢錄與分區起跑事宜,后續也將根據實際進行狀況適時執行改善修正。
與此同時,團隊委會應結合比賽狀況 ,合情合理設置精英體育員參賽的要求,并在競賽規程中予以明確,不得以國際和國內精英體育員為本比賽贊助產品牌競品的簽約體育員為由,限制符合要求的體育員參賽。
二是增補第六章商務化規范,要求比賽團隊委會應結合比賽的規模與水平,統籌做好比賽商務研發的各 項工作,提升比賽牌子價值與形象,不得違背運動精神與道德風尚。與此同時明確比賽贊助商權利的邊界,任何商務活動不得干預競賽團隊織工作的正常執行。
團隊委會應本著開放、公平、透明原則,遵守契約精神與業界規則, 合情合理規劃比賽贊助層級與體系,明確比賽贊助商享有的權利與承擔 的義務。 此外,關于路跑比賽分級技術認證及清單經營方法的相關規定將另行刊登。
